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叫周彩丽,女,生于1973年,住河南省内乡县,现在怀着急切悲痛的心情,向您反应一个官官相护的案情,期望市长能够关注并为我们孤儿寡母伸张正义,基于法律保护 我丈夫因病去世,给我们留下20万让我们生活,后我把20万借给王亚江姚峥,讨要多次无果最终2017年3月3日我与王亚江签订了以房抵账协议,王亚江自愿用自己的房子抵债,并于1周后将房屋钥匙交付给我,我与孩子随即入住至今,2017年12月我得知(别人告知)法院执行我正在使用的抵债房屋(法院始终没有给我任何文书),我向法院递交书面执行异议,法院收到后决定王亚江与符金铃的和解协议第二条不再履行,但却不撤销已经送达的裁定,并将已经拘留的姚峥放出,造成无法执行的不良后果,我只得提起异议之塑,而内乡法院却以我的以房抵债协议无效为由驳回了我的异议之诉,我只能提起上诉。如果我的执行异议败诉,我们母子将无处安身,无法生活,孩子父亲用生命给我们留的用于我们母子生活的保命钱将付诸东流,我大女儿在大学学习,小儿子在初中学习,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一家三口艰难度日,该处房产是我们母子赖以生存的唯一财产,且我们是合法善意取得,并且实际使用多年,却因为内乡法院的错误执行和错误判决将导致被别人占有,这样的结果不仅不合法,也有悖情理,请求市长能够关注该案,为我们孤儿寡母做主,让我们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小窝,保住我们以房抵债的房产不被错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