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于2018年12月31日收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勤务大队(仲景)的违反禁令停车贴条,贴条编号为4113357001118654.,我想弄明白的是,此处属于区间道,此处在2018年12月31日前无明显禁停标志,况且,平行停车不是我一辆,其他车辆没有贴条。请求行政复议或撤销违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