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阳市公安局各位领导,本人周邦超, 周邦奇.家住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小周庄村.于2019年1月7日下午16:50许,本人(周邦超)在自家院子里洗衣服,本村周三明(此人未闯进本院,站在院子门口), 指使周涛直闯本家院子,说来找事的,对本人进行殴打,(本人从未与本村周三明,周涛发生任何纠纷).后将本人拖出门口继续殴打,(在一旁的周三明未采取任何劝架措施),后周涛离开时在经过周邦奇家时无故殴打周邦奇,后报警后青华派出所民警抓捕,本人被送往医院,至今伤势严重,多出骨折,家中还有一个3岁小孩无人照顾,本人不能工作,此事件行为恶劣,手段残忍,毫无王法。严重影响本人及周邦奇家庭正常工作,生活,以及精神状态,请南阳市公安局将此事依法处理,尽快将行凶人绳之以法,及时通报案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