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交警大队钓鱼执法[编号:673870]

  高山峻岭 留言    2019-03-16 22:41:30

  唐河县交警队为了增大收入,招蓦社会闲散人员钓鱼执法,在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时,找社会闲人,转悠包片,这假执法人员看着你停车点不行而又不制止,停稳后拍照贴条,并且罚条不写金额,处理时要200元,其他城市只收50,多则100元,唐河交警大队这种做法影响极坏,请市局领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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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经核实:一直以来,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章行为查处工作中,均由1名授衔民警带领1名辅警对违章车辆进行拍照,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不存在钓鱼执法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