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裁决有重大问题[编号:677253]

  毕金亮 留言    2019-06-03 13:30:50

  戚局长,你好!我叫毕金亮身份证号13022219810908301✘。向您反应一个问题。我是2015年10月份在邓州市发生的交通事故醉酒驾驶机动车,邓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邓州市法院在2016年11月份宣判危险驾驶罪。可是,我的驾驶证一直到今年的三月份我去车管所查询还是暂扣,未裁决状态。于是,我向市公安局信访办提交了我的信访材料,要求邓州市交警合理合法合时吊销驾照。就在我信访期间,南阳市交警大队法制科喊我去,告知我:他们于2019年4月12日将我的驾驶证做了吊销处理,可是吊销时间不按要求,推迟了三年,不是我应该吊销驾驶证的时间,请问戚局长,我的驾驶证推迟吊销三年的时间,我去哪里申诉。我的材料递交公安局信访办,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一个答复,公安局在吊销期间,为什么没有进行审核就做吊销处理,作为一名公安就这样对工作不作为,满作为吗,拿老百姓的事知乎应付,邓州市交警队张彦举工作渎职现象如此严重。真诚希望戚局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还公民一个公道。再次感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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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邓州市公安局进一步核查,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反映人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办案过程中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应将反映人的驾驶证一并予以吊销,但由于其工作疏忽,导致反映人驾驶证被推迟吊销。2019年6月10日,经邓州市公安局研究决定,给予责任民警通报批评。给您的生活造成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