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问题[编号:677930]

  任发友 留言    2019-06-17 16:43:43

  尊敬的南阳市领导: 我叫任发友,男,出生于1973年3月8日,身份证号412924197303083115,现住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龙泉村5组(南阳市官庄工区官庄镇龙泉村5组)。 我于1997年9月进入南阳电大预科市场营销专业学习,1998年参加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南阳电大市场营销专业录取。根据当时电大招生政策为本人办理了农转非,我的户口也随即由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龙泉村5组迁至南阳电大,1999年7月我从南阳电大毕业,南阳电大于2001年给我核发了毕业证书,当时我未能找到工作单位,档案交由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南阳电大要求我将户口迁出,并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我一时找不到户口接受地点,无奈后来挂至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政府家属院任有玲名下,实际上仍一直居住在原籍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龙泉村5组至今(宅基地、房屋都是本人的)。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一份正式稳定的工作,实际上处于未就业状态,现在我想将我的户口还迁回至我现在的居住地南阳市官庄工区官庄镇龙泉村5组(原籍),于是到官庄工区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官庄工区分局户籍办理人员要求我提供报到证、未就业证明和毕业证,我上的是成教类高校,根本就没有报到证,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也以国家现在取消了此类证明的开具为由,而不予给我开具未就业证明,因此官庄工区分局户籍办理人员拒绝给我迁移户口,现在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只有恳请市领导能够根据我本人的实际情况,解决我的户口迁移问题,将本人户口迁回至本人原籍(南阳市官庄工区官庄镇龙泉村5组)为盼! 谢谢市领导! 任发友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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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当事人的户口已于89日迁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