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驾驶证被袁店交警中队误扣2分,已经和交警中队内勤沟通。内勤一直说给于撤销处理,至今3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结果,电话不接。联系无果。扣分内容显示2019年3月10号,在沪霍312国道-1126公里处违法,被扣2分,并且已经缴纳罚款,我本人未去过此地点,更不知道何人缴纳了罚款,驾驶证无丢失记录。袁店交警中队在审核驾驶人身份处理不严谨。对于错误的处罚不予更改。请有关部门核实,给予我驾驶证违法记录撤销处罚决定。谢谢
经查询,杨运铮2019年3月10日11时51分驾驶豫R126BP小型面包车在西峡县312国道1126公里处,因随意穿插、借道超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被袁店交警中队执勤民警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对处2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2分。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关于该行政处罚的相关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