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号晚上我媳妇回来把车放在小区门口《唐河县四周办事处上马路爱家小区》忘记锁车了钥匙也没拔.第二天也就是10月7号早上发现车不在了以为是被偷了然后报警了.我跟我朋友一起去办事俺俩还在想着会不会是停在别人门口人家挡着人家门口给人家造成不便然后举报到交警队被交警队拖走了?然后俺俩都去交警大队扣押车辆的停车场看看车是不是在哪扣着。去了一看车真的在那扣着,车的左前方还被撞了。然后我就去了交警大队问情况才知道车辆发生了车祸。在交警大队看了监控,应该是在10月7号凌晨1点左右被一陌生人偷开走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发生的车祸。当时撞着对方车后跑了。到现在交警大队事故5组金同林警官还没找到肇事者《他们就没去找只是在交警队查看下监控》。私下我已经和对方车主协商好了也签过协议,协议当着金同林警官面签的,当时我问他《金同林警官》我说我和对方车主俺们俩商量好怎么修车.协议签了是不是就能开事故认定书和放车条了,他说是的,我才和对方车主签协议的,可协议签了他又说还要跟领导汇报拖着不给我办理也不去查找肇事者《偷开我车的那个人》到现在金同林警官一直不给我出事故认定书和放车条,已经过去半个月了一直说要给领导汇报拖着不给我办理,导致我车到现在还被他们扣着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