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0号凌晨4:00左右,我家电动车停在仲景路与信臣路交叉口七里香溪门口广场停车场电瓶被盗,2024年8月10日上午发现后查看小区监控可以清晰看见电动车电瓶被盗全过程和盗窃人员相貌。当时立即报警,接警后张衡派出所相关民警到现场截取相关视频资料,,同时去派出所录了口供立案。派出所立案后就没有下文,事后曾多次去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派出所相关人员均已案件交多,需要排队等待推托。请问是觉得偷盗电瓶车电瓶是件小事不值得去管吗,还是觉得案件有难度不能解决。
已经与当事人联系,案件正在积极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