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拖欠职工医疗保险,致使职工无法正常退休[编号:768486]

  王小连 留言    2024-10-11 08:25:31

  投诉书 投诉人: 王小连,女,1974年1月27日出生;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44号; 联系方式: 13937700682(丈夫电话),15203836830; 被投诉单位: 南阳市公安局; 事实与理由:我本人王小连,因父亲王东保在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于1996年应招进入南阳市公安局车站南路交警一大队工作。1998年8月1日,与南阳市公安局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材料1合同复印件材料),成为南阳市公安局的一名工人。期间,我的工作单位包括南阳市交警一大队、南阳市车辆管理所和南阳市110报警中心。自2004年起,我进入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工作(材料2工作调动资料),该中心于2006年6月独立分离。我于2024年1月退休。 在办理退休手续期间,我发现(材料3个人工作档案复印件),在我隶属于南阳市公安局的工作期间(1996年—2006年),南阳市公安局仅为我缴纳了养老社会保险,而未缴纳医疗保险(材料4社保中心材料),致使我目前无法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 自2024年1月至今,我在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南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小平民无法进入)、南阳市交警支队及社保中心反复奔波。期间,我努力与相关人员沟通,却遭遇冷漠与忽视(有电话录音)。至今,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对该单位的看法由最初的敬畏转变为失望与愤怒(有谈话录音)。我为单位工作一生,却未能得到应有的关怀与重视,导致我目前生病却无法就医,原本2024年的退休工资普调也无法实现。 我对南阳市公安局的失望之情难以言表,作为政府单位,其公信力令人堪忧。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在整个过程中均有详细记录,并已收集相关证据。自媒体、市长热线、上级单位、省政府开放投诉单位、南阳市纪委及河南省纪委,均为我们这些人员提供了发声的渠道。 本人诉求如下: 1. 请立即补交拖欠的医疗保险金,以便我能及时就医; 2. 请对因未缴医疗保险而导致我无法享受2024年退休人员退休金上调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每月损失一百多元,此损失将持续影响我的生活)。 此致,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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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你好,当事人反映问题已经知悉。交警支队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2006年4月,当事人到检测中心工作,2024年1月正常退休,经与市医保中心对接,当事人退休时医保欠费56个月,系其本人在进入检测中心前未缴纳导致,目前吗,正在妥善处理其反映问题,另咨询社保中心,未缴纳医保对养老金上调不存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