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生,长期在郑州上大学,家住仲景桥头万正广场,去年在闲鱼购买物品时被引导线下交易后被诈骗约4800元,先后两次报警第一次直接到长江路枣林派出所,让我回家信息披露后直接起诉,法院以异地等理由拒绝上诉,我无法得知对方真实地址或现居地址,第二次通过报警电话110进行报警后又来到派出所,接待民警表示没有查到我上一次的报警记录,并让我第二天早上寻找上次接待我的民警,第二天到达派出所后接待民警以“我们联系时间长,故对方不可能是诈骗”和“公检法系统不能相互干涉为由”告诉我让我再次找法院上诉,现在报警定性为经济纠纷,起诉没有对方信息实在不知道如何解决,我感觉被“”踢皮球”了,希望可以给我一个可行的处理方案
你好,已安排辖区公安机关进行核查,感谢你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