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前科人员,因为曾经不懂法在2019年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名被处理,刑期九个月。今年因朋友邀约准备去港澳旅行,2025.3.26通过线上预约至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6号工作台办理港澳通行证,被告知因我是前科人员被标记无法办理,态度冷漠,语言冰冷,让我十分羞愧自己的身份,我追问原因让我问原办案单位,无奈我通过各种办法联系上原办案单位警官,沟通后排除了原办案单位标注的情形。于是我又返回出入境接待大厅沟通问题,最终6号工作台工作人员称帮我发函至相关单位等待调查确认,让我等待三个工作日后查询。4.1日通过线上查询仍无任何反馈,我再度来到南阳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一番咨询后又被告知函书以发至户籍地黑龙镇派出所,可以联系户籍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又通过一系列情况终于联系上户籍派出所,在对方得知我的情况后讯问我:你有前科你出境干嘛?一瞬间所有的委屈涌上心头,我是犯过错,可是我已经受到惩戒,想起重回社会这些年生活中遭到种种的白眼和办事过程中屡屡碰壁,我决定不再妥协,我要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截止最后经多次与户籍派出所沟通对方称他们权利有限,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我的申请只能拒绝。我仔细查阅了出入境管理法,我不属于第十二条六种不可出入境的情形,在此恳请相关部门领导能高台贵手解除对我的非法限制。
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有关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1、对于不办理出入境证件情况说明:王洋于3月26日上午9时50分到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受理保存后,系统报警提示,需向反诈部门核查是否能为其办理证件,出入境支队于当天向市局反诈中心发核查,反诈中心4月1日向出入境支队回函写明不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
2、对于态度冷漠情况说明:已调取当天王洋在出入境窗口申请办证过程全部音视频资料,王洋和出入境窗口接待工作人员声音图像清晰,经多人观看听取视频回放,认定接待过程中不存在“态度冷漠、言语冰冷”问题。王洋3月26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办理证件,于当天向市局反诈支队发核查函,反诈支队4月1日回函后,当天电话告知王洋不能为其办理证件的理由依据。
根据核查认定的事实,不存在办证过程中态度冷漠、言语冰冷的问题;办证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