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一品1号楼楼下门面私自设置停车场[编号:776468]

  李先生 留言    2025-06-07 12:14:41

  我之前的投诉 本来只是希望有关部门拆除私设路障或者恢复为石墩能通行电动车即可,我们的要求其实也不高,他继续圈占他的地方,且他的圈不圈占停车场跟我半毛钱关系没有,但是就有关部门的回复我想请问的是: 第一:在没有修如意路之前,停车场是有相关手续的,这个知道,也确实留的有3.5米的通道,我们回小区沿商铺外围没有任何阻拦。确实没问题。包括现在被挤占后的停车场,我相信手续依然没有问题。 第二:如意路修好后请问你们去现场勘查过实际情况吗?现在停车场大部分已经被如意路占了,占的地方本身也就是市政用地,也就是之前用红砖铺的地面。而商户门前铺石材地板的地方,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属于业主公共用地,现在他们侵占的就是业主的公共用地,应该就是你们所说的停车场外部留有3.5米宽的人行通道,这个请问你们有去现场调查吗,请问把这个地方圈占是否有合法手续? 第三:既然你说手续齐全,他的停车场合法合规,请问我们业主的车是不是都可以停进去吗?你肯定说可以,那请问你去现场看了吗?进口有没有车辆识别系统?请问我图上的这个抬杆器是不是咱们部门亲自采购和安装的呢? 第四:请问在这个合法的停车场内设置路障和圈占新的停车场请问复合哪个法律条文或者规定,我们作为普通公民很多地方不太懂还需要相关部门能给我们一个解释和学习的机会,看看这个(场中场)停车场中的停车场是否是真的合法的存在!请领导赐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包括道路、公共停车场等)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障碍物影响通行和安全。

  已回复
市公安局回复:
  

非常感谢你对南阳市车辆停检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非常重视。经核查,反映的区域存在两个停车场,其中一个为东城一品经营性公共停车场,该停车场手续齐全,合规停车场该停车场申请时有小区开发商、物业和停车场申办方向小区业主公示后同意设置的证明文件停车场内设置的有消防通道、车行道,3.5米的人行通道是指停车场北外围边缘至如意路道牙之间的人行道,不是指商铺门前的通道,行人可通过该人行道行走。图中设置的围栏和石墩位置为东城一品经营性公共停车场边缘位置,围栏位置至黄色抬杆器中间区域不属于东城一品经营性公共停车场范围,不存在“场中场问题”经了解,该区域由物业自行管理,自行使用,不对外经营,不属于我中心职权范围。你所反映的黄色抬杆器为物业自行采购设备,现场未发现有智能识别系统,该抬杆器的设置是否属于私搭乱建,建议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经我中心现场检查,现已对东城一品经营性停车场消防通道问题下发整改,要求其不得在消防通道上设置固定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