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很宽的辅路也不划停车位,规范停车又不影响交通却被贴条,比如市司法局斜对面的辅路、二十一学校高架北边的辅路有一段都不划停车位,顺边规范停车并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被贴条。 还有,车站路北段竟然有时候被以严管路段的名义直接贴条。 交警部门对实际中多如牛毛的明显违章行为放任不管,却对无明显违章的临时停车行为积极故意作为,自降执法水平,现实中群众对停车位太少、临时停车违章处罚的情况怨声载道,而交警部门对此不作为,简单盲目以“除了允许停车的地方外都不能停车”的错误执法理念,违背“明确禁止停车的地方外都能停车”的立法初衷,人为造成允许量与需求量之间的矛盾,而最终转化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社会矛盾。希望交警部门人性化执法,我大南阳也切实需要这样的执法塑造形象。
交警部门对违规停车的处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处罚前已确认车辆存在违反停车规定的事实(如未停放在停车泊位、占用禁停区域等),执法程序合法。若您对违法停车处罚有异议,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