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恢复南阳市中心广场北侧、西侧区间道路公共停车位[编号:781747]

  为民 留言    2025-11-20 09:07:39

  尊敬的领导们:南阳市中心广场在重修之前,北侧和西侧的区间道路两边均合理设置了公共停车位,群众自觉有序停车。可是,在南阳市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修好之后,在广场的北侧和西侧区间道路扩宽之后,两侧的公共停车位却被取消了,一个公共车位也没有留划,给附近居民、商户、客户、游人带来很大的困扰!难道就是让我们这些低收入的老百姓掏钱把车停地下停车场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恳请相关领导到这里询查民情,听听群众的心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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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非常感谢你对南阳市车辆停检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非常重视。中心广场环道不宜施划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原因如下:一是根据根据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规定,“占用机动车双向通行道路的车行道设置停车位后,车行道剩余宽度应大于等于6米”,该路段不符合施划标准。同时,周边已配有相关停车资源,根据住建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中要求,城市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应大于300米,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已建成启用,能呈接周边停车需求。二是中心广场周边为商业区,人车流量较大,非机动车较多,为满足非机动车停放,设置了非机动车停车区。设置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后,车辆停靠、驶离易发生剐蹭等事故,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三是人民路、中州路为城市主干道,在此商业聚集区,人民路由北向南右转车行压力较大,部分车辆通过该广场道路从人民路右转进入中州路,可有效缓解主干道的交通压力。设置路内泊位将会侵占道路宽度,易造成拥堵,且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路内停车泊位设置需保障交通有序畅通”的原则。因此,中心广场环道将不再规划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