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大道和范蠡大道的路段交警罚款不合理,司机在车上,只是在路边停二分钟,接到信息通知后即刻驶离该处,仍然被顶格罚款200元,而且不扣分,这样做不合理,也让人怀疑执法目的。建议合理执法,
感谢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我市于2022年3月22日0时起,将张衡路(人民路-独山大道)、范蠡路(人民路-邓禹路)等17条路设定为违停严管路段且通过南阳交警权威发布、南阳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2、根据公安部下发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3、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