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违法记录[编号:782424]

  杨君型 留言    2025-12-09 13:00:10

  我的车辆豫vG3M87在2025年12月6日下午16:45分被南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告知在独山大道范蠡路南违法停车,请求消除这一违法记录。原因如下:1此路段是玉龙苑小区入口,此处没有禁停标识;2人员没有下车,没有妨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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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经核查2025126日,VG3M87小型轿车南阳市独山大道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被电子监控设备抓照,根据公安部下发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独山大道(信臣路至滨河路)属于严格管理路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第项之规定罚款200元,该违法事实清楚,无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