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编号:784068]

  马许英 留言    2026-01-25 18:15:55

  尊敬的南阳市领导: 您好!我现以实名举报形式,向您反映南阳市高新区张衡派出所民警张滢执法违法、高新区李队长处理不公且涉嫌包庇的问题。此前我曾就此事尝试反映,但未获公正处理,如今仍怀着恳切与无奈的心情求助,期盼您能关注我的遭遇,为我主持公道。 2025年7月15日23时许,张衡派出所民警张滢以“涉嫌诽谤”为由,多次通过电话和信息要求传讯我,甚至恶语威胁“不配合将采取强制手段”。我作为一贯奉公守法、积极配合执法的公民,虽对无端指控感到惶恐,但仍于次日中午主动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却遭遇了严重侵权。 张滢将我带至锁门拉帘的封闭房间,首先逼迫我签署空白纸张,在我拒绝后,她不仅扬言拘留我,还强行抢夺我的手机,反锁房门并以身体堵门阻止我离开。我挣扎试图脱困时,被她抓伤胳膊(留有青紫伤痕),因极度恐惧与体力消耗晕倒。后经我父母多次拨打110报警、我求助张滢联系120,房门才被打开。 事后我前往南阳市中心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皮下血肿皮肤挫伤”“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创伤后应激障碍”。至今,此次经历仍如噩梦般困扰我,创伤后应激障碍导致我精神恍惚,无法正常生活与工作。 更令人绝望的是后续处理:高新区李队长完全罔顾事实与法律,公然偏袒张滢。他声称“紧急情况下强迫签空白纸不违法”(无任何法律依据);对张滢拉窗帘的行为,先矢口否认,在我出示视频证据后又狡辩“为了挡阳光”;将我胳膊被抓伤归咎于“我自己要出去”,拒不承认张滢的伤害行为;对抢夺手机一事仅轻描淡写称“她手里有个手机”。最终,对张滢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仅作“批评教育”,还否认抓伤事实,这种官官相护的做法,让我对基层执法公正性深感怀疑,也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公信力。 我始终敬畏法律、配合执法,却遭遇如此暴力执法与权益侵害,涉事人员未受应有惩处,相关负责人还企图掩盖真相,这不仅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更寒了群众的心。在此,我恳请您督促相关部门重新深入调查,具体诉求如下: 1. 全面核实张滢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我受伤的真实原因,不遗漏任何细节; 2.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张滢,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绝不姑息,若构成犯罪,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杜绝以“批评教育”敷衍了事; 3. 彻查李队长在处理此事中是否存在包庇袒护行为,若属实,需依法严惩,以正视听; 4. 切实保障我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赔偿与精神抚慰,同时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恶劣事件再次发生,让人民群众真正信任法律、依靠法律。 我已保留就诊记录、视频证据、聊天记录等全部相关材料,随时可配合调查。我坚信,在您的关注与推动下,一定能还原事实真相,还我公道,重塑公安队伍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与问题的妥善解决。

  已回复
市公安局回复:
  

经市局,分局两级督察部门调查,已做出核查结论,核查结论已当面告知反映人及其母亲马许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