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016年五险一金补[编号:674583]

  张司锋 留言    2019-04-04 16:21:02

  您好,我叫张司锋,2014年我入职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我离职。但是2016年我的五险一金还未缴纳,其中我个人缴纳部分已在工资中扣除,税局是否能采取相关措施,将公司欠国家的社保应缴费用扣除,使我的社保账户变成正常状态,方便我进行转移,万分感谢。联系方式0377-66066012. 本人已经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关于补缴社保事宜,劳动仲裁庭已作出不予受理回复,法院判决不归法院受理,税局也回复了,税局回复如下图。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按照您所反映的内容和情况,如果您原来在单位的社保账户里存在欠费,根据现有规定,养老保险市累积缴纳,有欠费情况不影响办理社保转移,如果您的医保账户存在欠费,那么根据南阳市现有规定,必须要补齐医保欠费才可以办理转移,根据现有了解情况,建议您咨询南阳市医保局,看您的医保欠费是否可以由原单位为您补齐,或者建议您拨打南阳市人社服务热线12333,由工作人员了解详细信息后为您解释。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