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维护我和其他产妇一样享有公平的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编号:676420]

  张燕 留言    2019-05-15 13:25:10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从上班以来至今交了好多年生育保险费,现在生了自己的第一个小孩,但是单位却给我说可能不给予医疗补助、生育津贴以及营养补贴,说是我老公和我结婚前跟别人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后来我上网看了最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和办法,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同时国家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权益的维护,也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待遇保障,条例中说凡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都是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作为一个普通妇女,我一直按国家规定缴纳有生育保险,也按国家规定办理有生育证,为什么别人生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都有生育津贴补贴,我生第一个孩子的待遇却被拒绝?而且被拒绝的理由竟然是我老公跟他前妻原来生过两个孩子了,这理由是不是有点荒谬?习总书记一直要求政府工作要以人为本、公平合理、特事特批,作为一个还在坐月子的弱势妇女,我只能求助权威部门,维护我和其他产妇一样享有公平的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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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如果您单位为您缴纳了生育保险,而且您的生育情况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您完全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的,生育保险待遇要求前期自己垫付随后手工报销合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是由您本人或者单位人事向生育保险处提交材料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发到您单位并由单位交给您本人。如果您描述情况属实或者您认为您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建议您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