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条件是否合规[编号:676468]

  王建国 留言    2019-05-16 18:29:57

  尊敬的市领导,我们是南阳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已在学校工作3-10年不等,之前未签订任何人事合同,暂未取得正式编制。近期,学校计划组织公开招聘考试。据了解,学校已经向人事局提交申请,本次计划招聘20人,等待人事局批复。但我们现在却被告知学校本次报考条件有:1、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3、中共党员。 上述报考条件第1条、第2条我们都可以认可,但此次招聘大部分为技术岗位,却要求党员条件,请问有何依据?历年来的国家公务员、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中,只有极少数中央机关及省直党委口的部门要求报考者是党员的政治面貌,其余95%以上的岗位对政治面貌没有要求,更何况我们学校本次招聘的大部分是技术岗。 因此我们质疑此次报考条件的政治面貌要求是为了部分人员特定设立的,无相关政策法律依据。 另外,学校在我们就职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却5月初要求大家签订一份临时合同,其中不乏霸王条款。 在此向政府反映,我们有以下诉求: 1、报考条件要求党员这一项给出合理解释,有何文件支持,我们要求有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力。 2、本次考试前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在学校工作的这些年,未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给出合理说法并补缴相关费用。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第一个问题建议您向南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3192359,您的第二个问题您的单位为给您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描述情况属实,建议您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联系电话:6312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