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社局领导对我之前留言的快速回复,我按照您的权威回复给单位解释,单位说:“我这种情况(我是初婚第一次生育小孩,丈夫是再婚之前有两个小孩)只能按照三胎申报生育保险,还说一般只有一孩二孩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像我这种情况不能按一胎申请生育保险待遇,还说即使我的资料报上去,可能也就是享受一个基本医疗补贴,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等补助。” 我是初婚第一次生小孩,明明是第一胎,为什么他们非要说是按第三胎办理,这一下让我难住了,我上网查询了国家和河南省相关的生育保险政策,只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就在申报范围,并没有限制一胎二胎三胎,何况我确确实实是一胎啊。我只是一个普通妇女,无权无势说话没有任何分量,只能再次求助为民服务为民请愿为民解难的人社局领导,我一直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应该享受生育一胎的医疗、津贴和晚婚晚育等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请您为我做主,以您的权威帮我作答,小女子在此发自内心的谢谢您,给您添麻烦了!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如果您单位为您缴纳了生育保险,如果您的生育情况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您完全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的,如果您描述情况属实或者您认为您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建议您向仲裁部门提交投诉,联系电话:61691206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