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破产,至今近15年.职工未能享受失业金及相关失业待遇,职工生产自救养老金本金及滞纳金累积高达十几万,致使几百名职工退休受阻,有的借钱补交,有的放弃补交,让众多职工难上加难,相关部门不尽责,原企业土地资产搁置,放弃监管责任,职工屡次上访,向信访局,财局,工信局,信访热线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不是推脱,就是敷衍,没有处理结果,没有责任部门,近期,近百名职工到市政府反映问题,又让找信访局,信访局让工信局接访,工信局拿出材料说,应该市财政局管,职工又到市财政局,财政局要拿出材料说应该工信局管,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推诿扯皮?职工的权益到底应该怎样维护?这样的事情究竟该谁管?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企业破产清算关于职工安置的问题不属于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如果企业欠缴社保费用,应当在企业完成破产清算时由企业从清算资产中出资解决职工问题,该程序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社保中心只是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企业如果有资金愿意为职工补交,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处申请,按程序补交,但补偿待遇如何办理,建议您咨询企业原主管单位,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