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依法合规进行提前退休,却遭相关部门多次推诿[编号:778985]

  张增永 留言    2025-08-29 20:42:26

  我,张增永:南阳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三分公司,泥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到兴隆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二楼特殊工种退休处,找崔部长办理,去了几次,需要的手续均按要求提供了,最后一次去又说需要当年的招工文件和带有本人名字的一页。本人回到公司,公司说几十年了确实找不到当年文件了,说以上办理的均没要求提供招工文件都办了。但是办理人员崔部长说,劳动局下发的新文件必须提供,我们想看看文件,崔部长又说是口头传达,没有文件。老百姓办事难,我都快跑崩溃了,已经超出办理特殊工种年龄好几岁了,还是没有眉目。 我的诉求是:请有关部门协助我快速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事宜,不要再把我当皮球一样推来推去。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按照豫人社规〔2020〕3号,《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三节规定:

三、加强提前退休手续办理管理

  (一)规范申报材料。企业为参保人员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参保人员档案以及其他辅助性原始材料;二《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三《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四公示结论(附件5)。

  (二)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等规定,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原则上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已将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委托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可暂维持现状,但要切实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复核机制。对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省厅将通过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

  (三)规范审批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时,要按照原始档案和备案信息库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企业进行特殊工种岗位和人员信息备案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资格条件,应备案未备案企业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的,要促使其先行进行信息备案,再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对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应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原始档案中记载不明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工种和年限的原始资料为依据进行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审慎从严,查清一个办理一个。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提前退休疑难案例集体会商制度。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必须依据原始档案中的相关材料来认定工龄和人员岗位信息,没有原始档案中文件便不能进行认定,建议您联系原单位查找原始档案后再提交办理,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