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师计划人员在中职任教的职称评定问题[编号:782480]

  殷玉聪 留言    2025-12-10 15:00:18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高中教师,于2021年6月本科毕业,2025年6月取得硕士学位。于2020年9月与南阳市某县教育局签订了“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2021年9月起以特岗教师身份服务三年,2024年6月服务期满后,被安排至本地一所中职学校任教。 根据《豫职改办〔2016〕3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参与该计划并在农村完成三年特岗教师服务、取得硕士学位后继续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一年的教师,可初聘为一级教师。此前,省职改办针对政策过渡期明确答复:在《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实施前已参与我市“硕师计划”的教师,仍按《豫人社职称〔2016〕37号》文件执行,保留初聘一级教师的资格。 我近期了解到,我市相邻县区2019年硕士毕业、同样分配至中职的“硕师计划”教师已成功初聘为中学一级教师,而2021年硕士毕业、分配至中职的教师却因“职称转评”政策未能顺利定级。此外,同批参与计划、分配至普通高中的教师,目前已全部完成中一职称评定。 这种情况让我对当前政策在中职教师群体的落实产生困惑。我们这批教师是否仍能依据原有过渡政策进行初聘?分配至中职是否影响我们享受与普通高中教师同等的职称评定待遇? 当初,我出于对家乡教育的热爱,放弃其他保研机会,选择签约“硕师计划”,也是基于政策明确支持我们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初聘途径获得相应职称。如今我们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与学业,却在中职岗位上面临定级困境,内心实感迷茫与不安。 恳请领导关注我们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明确“硕师计划”教师在中职学校职称评定的具体路径,保障我们依法依规应享有的职业发展权益,也让更多投身基层教育的青年教师安心从教。 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关注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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