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厂用工相关政策[编号:785784]

  匿名 留言    2026-03-31 05:14:14

  您好!我是一名正在积极找工作的待业青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顺利入职就业,近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一些工厂用工规定不太理解,特向贵部门咨询以下两个政策问题,希望能得到权威解答: 咨询问题一 部分工厂招聘时明确规定 “必须干满7天才有工资,干不满7天不发放任何工资”,哪怕实际工作1天、半天也没有报酬。想咨询:这种“干满7天才发工资”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吗?只要实际付出劳动,是否无论工作几天都应该依法计发工资? 咨询问题二 很多工厂入职时会收取 “住宿押金”“工服费”“厂牌押金/宿舍房卡押金” 等各类费用,声称离职后退还,但往往设置苛刻退还条件。想咨询:用人单位在入职时收取这些押金、费用的行为合法吗?国家是否明令禁止企业向求职者收取此类财物? 作为待业求职者,希望能清楚了解本地劳动政策红线,避免入职后遭遇工资克扣、财物损失等问题。恳请贵部门针对以上两个问题给予明确答复,指导我们依法维权、理性求职,非常感谢!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工厂用工规定问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关于“干满7天才发工资”的规定

此类规定不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无论工作时长是否满7天,用人单位都应按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不得以“未满7天”为由拒付。

关于入职收取“住宿押金”“工服费”等费用

用人单位在入职时收取此类押金、费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以“住宿押金”“工服费”“厂牌押金”等名义收取财物均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已缴纳的有权要求退还。

维权建议

如遇上述情况,建议保留考勤记录、押金收据等证据,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求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