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花园小区房产证问题[编号:670713]

  黑天鹅 留言    2018-12-30 06:37:52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2010年全款购买的的宛城区长江路117号兴华花园小区,已经过去快十年了,一直没有办下房产证,不知政府部门作何考虑,有没有一个计划,如何解决我们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

  已回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原则。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您反映兴华花园小区办证的问题,经查兴华花园小区项目未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请网友联系开发商携带登记所需材料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首次登记,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因开发商原因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期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属于买卖双方的民事纠纷,网友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