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苑锦城二期10年没下证。[编号:676001]

  杨先生 留言    2019-05-06 18:22:58

  官方多次回复处理中。但二期步梯没拿证。一栋电梯违建导致整个二期房产证停呆。政府多次回复开发商解决。但一直解决不了。年前开的6.30号房产整改最后期限。貌似无任何进度 。望领导跟进关注。 事事要有跟进单位。处理。过程。结果。

  已回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自行申请登记的原则。经查帝苑锦城未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首次登记(即以前俗称办理房屋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请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联系开发单位,由开发单位携带以下合法有效的申请资料,前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首次登记:(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一份;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一份;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一份;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原件一份;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平面图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一份;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原件一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原件一份。完成首次登记后,投诉人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买卖双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分户证),我中心将积极配合投诉人完成登记事项:(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因开发商原因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期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属于买卖双方的民事纠纷,网友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民事诉讼。

因违建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先前往住建部门解决违建问题,待问题处理完毕可按上述要求携带资料办理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