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联合商家乱收费[编号:672492]

  小石头 留言    2019-02-13 21:26:33

  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社旗县下洼乡姜王庄村江晓,我在2019年1月26日同我爱人在社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我们当时带有照片,但是,婚姻登记处有一个50多岁一名女工作人员让我去大门口挨着西边那里去照相,我后来跟随她去了她所指定的地方去照相,花了30元照相,说以后生孩子什么的也需要相片什么的,说不够用,让加洗什么的,后又让买纪念品20元,包括填表用的笔2元钱,包括复印什么的,加起来55元钱,后我打听,带我去的那个工作人员是民政局一在婚姻登记出退休的一名工作人员,每年以5万元的房租租金上交到民政局,让其在门口大开其门的以民政局的名义去收取高额的办理费用,我想请问,国家说的办理结婚登记只收9.9到底落实到位没有?再说,每年上交的5万元钱,民政局干啥用了?我只想要个公道!求给我个说法。

  已回复
市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经社旗县民政局详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下: 1、工作人员于2019年2月19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您说在大门西照相花了30元,纪念品花了20元,填表用的笔花了2元,包括复印,加起来55元。(此门店属于个体经营,与婚姻登记处无关。)工作人员多次追问,您坚称确实是在2019年1月26日同爱人(徐某)在社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在结婚登记处办证时缴纳9.9元费用,但经查询河南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2019年1月20日至今全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中未有您(江晓)的登记结婚信息,而且在2017年之前结婚登记处工本费也是9元,而不是9.9元。 2、2019年1月26日为星期六,当天并不上班,社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从未办理任何结婚、离婚登记手续。 3、自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记处免收工本费9元。 4、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5月10日起免费对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件复印。 5、房屋租赁费用已于每年上交国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