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83岁无儿无女,双腿摔残,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到当地政府救助,由于我父亲去世比较早,我大伯为了照顾我们一家,就和我们一起生活几十年,国家政策是超过60以上单身可以申请五保低保,我到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说你们就是一家人,不予受理,我到派出所查询户籍,户籍显示我和我大伯父子关系,我妈和我大伯夫妻关系,当地村委在没有我们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给我们登记户籍,纯属无稽之谈,派出所说也可以修改,要村委会证明一下就可以了,我去找村委会,村委说你们就是一家人,不予证明关系,我大伯这么大岁数了,又双腿摔残,生活不能自理,我说五保申请不到,低保可以吧,村委说条件达不到,我可以亲子鉴定证明我和我大伯关系,也可以我们村广大群众证明我们一家人关系,请领导大人明查此事,还我大伯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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