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村委会[编号:673495]

  跟党走听党话 留言    2019-03-08 21:01:42

  尊敬的市政府部门领导,请求依法立案调查社旗下洼镇井洼村,2018年村两委换届,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与村民代表选举,与村民小组长,选举,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请求立案调查,事实与理由,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最少三个人组成,可是井洼村二人委员会,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能是村两委人员,近亲属担任,可是井洼村,单独找近亲属担任,村务监督委员,这是腐败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求依法处理,近快让村民委员会合法补选,监督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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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信息已收悉,自收到您的留言后,3月14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下洼镇井洼村换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通过查看资料、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该村在选举过程中存在“两委成员近亲关系”现象,且经过选举仅产生两名村干部,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现要求社旗县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对下洼镇井洼村补选工作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