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脱贫攻坚第十一次推进会议上,张书记讲要把政福保宣传好,落实好。作为一名基层扶贫干部,对这样一项民生工程要尽全力去宣传、落实保险政策。然而今天的事情却给我们的宣传造成了难度。我们的一户单身贫困户到外地探亲,不幸因火灾身亡,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了调查,确定为意外事故。今天我们和政福保人保公司联系人进行了报案,该同志称,政福保只保障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事故,而该贫困户在外地身亡,不予理赔,并给我发来了下图所谓的部分协议内同。然而查阅人保公司的政福保宣传单上,保障对象为:具有南阳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并没有说明只保障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事故。在这一项重要内容上宣传单和保险公司说的有出入。 我们对贫困户进行宣传都是拿宣传单,如果按照保险公司所说,我们如何进行宣传? 另外,如果我们的贫困户在外地意外身亡不保,我们政福保的意义是不是就打了折扣? 恳请市民政部门关注这一细节,不要被保险公司忽悠,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政福保”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惠及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政福保”协议:“第二条 合作内容保险责任范围 意外事故救助: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由于危房倒塌、火灾爆炸、食物/药品突发中毒事件、工伤事故等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找不到责任人,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一次性死亡残废救助金”的规定,您反映的“一户单身贫困户到外地探亲,不幸因火灾身亡”的事件不在“政福保”救助范围。
“政福保”工作自2018年4月启动,作为一项新工作,在宣传初期,出现了宣传内容不完整的现象,给群众造成误解,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宣传“政福保”赔付内容,规范宣传资料,增加培训,让群众更加完整的知晓、熟悉“政福保”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