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到底是国有企业还是王玉旭和公交公司纪委张蕾书记的家族产业[编号:676372]

  莫忘初心 留言    2019-05-14 15:36:29

  我叫杨宏康,男,1981年9月22日出生。本人于2011年12月28日被公交三分公司经理王玉旭停止工作至今,我多次找他理论无果,去总公司找总经理后又推给公司纪委书记张蕾(王玉旭老婆)调查。请问局领导这样调查符合程序吗?难道公交公司没有天理了吗?职工就应该这样被打压、欺负吗?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两个月三分公司料库的材料费比其他各分公司多出50多万没有进出库料单,为何公司纪委不予调查?一切由局领导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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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杨宏康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公交公司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1年12月28日19时10分,你驾驶15路豫R81022公交车沿孔明路自北向南行至信臣路北500米处与在路边修自行车的当事人相撞,造成当事人盆骨粉碎性骨折,经事故大队认定,属肇事逃逸负全部责任。 期间,你未按公司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处理,因此截止目前未上岗;公司相关部门对你反映的情况已经耐心解释并提醒你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有记录);关于你反映的材料费用问题,目前公司实行ERP管理系统,各公司材料费用实时上传,每月总公司对分公司材料费用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指标纳入对各分公司绩效考核。再次郑重提醒你:尽快到总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