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处一直按照事业编制走,但是年年不发工资。其他事业都是按照文件涨工资,交保险。为什么工程处年年干活,修路修桥。就是不按照事业标准走?难道让我们这些退伍兵也走上上访的道路吗?
网友你好,南阳市公路工程处原为自收自支型事业单位后,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路局上报为已完成改制单位,后经职工多次上访,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工程处职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管理模式。对原事业在编职工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直到其自然减员或退休,对已离退休人员仍执行事业单位退休政策,对撤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后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的管理模式,按国有企业职工对待实行企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