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RT9678出租车故意绕路[编号:774517]

  萧 留言    2025-04-09 16:09:12

  2025年4月5日晚7点五十左右,在南阳高铁站乘坐豫RT9678出租车到市区美丽之都小区,一路出租车时速三四十码,经提醒司机阴阳怪气说我就是喜欢开慢车;行至市区独山大道,正常路线应是在独山大道和范蠡路口左转之范蠡路,司机故意绕路,连过独山大道和范蠡路口、张衡路口后,我强行要求停车,司机在独山大道和两相路口停车。若不制止,两相路口也将通过。当时我在拨打12328投诉电话时,该司机却恶人先告状,报警说我做霸王车。现场民警和周边群众就指出该司机故意绕路问题。媳妇和两个孩子也在车里,为了息事宁人,经民警同意支付车费25元,当时计价器显示三十五六元。随后我又拨打12345热线投诉。 4月6日上午,交通工作人员通过037763155007联系我了解具体情况。4月8日下午,一交通工作人员在没有详细了解核实豫RT9678出租车行车轨迹前提下,又通过037763155007联系我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出租车是城市形象的窗口。烦请交通部门全面客观核实司机绕路问题。

  已回复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南阳交通运输的关注和监督!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督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时处理。现回复如下:

2025年4月6日10:2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回访投诉当事人,了解其乘坐豫RT9678出租车从高铁站经光武大桥、独山大道至范蠡路交叉口的行程情况。投诉人称行驶中司机未在指定路口转弯,过张衡路口后乘客提出异议,司机报警,经警察协调乘客支付25元。当日10:54,五大队执法人员通知新阳光出租汽车公司协助调查。

4月7日,新阳光出租汽车公司回复情况大致属实。

4月8日,涉事司机在五大队接受调查,司机称夜间没看清路多走一段,提议乘客少付钱遭拒后报警。司机全程打表,计价器显示35元,警察协调30元,司机急于拉客收取25元,乘客于两相路和独山大道交叉口南邮政银行门口下车。

4月8日17:19,执法人员回访投诉人,投诉人提出退还25元车费并处罚司机的诉求。经核实,按照高德导航,推荐线路即经过独山大道,该车行驶路线未偏离正常线路太远,不存在明显绕路。纠纷发生后,涉事司机主动报警,在警察调解下收费25元,收费未存在明显不合理。

鉴于调查结果,执法人员对涉事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司机写下文明经营保证书并退回25元车费。大队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将司机的不文明经营行为抄告运输管理部门计入质量信誉考核。处理结果已再次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