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城物业强制收物业费,违规接收未验收房子[编号:772276]

  王先生 留言    2025-02-08 17:44:13

  你好住建局的物业管理科相关部门负责领导,我中信国安城5号楼业主中信国安城是24年12月在未取得验收的情况下违规交房,市住建局也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认定,在未验收的情况下中信国安物业公司接收房子并强行让业主缴纳物业费,小区没有验收,水电都是临时,消防电梯都没验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中信物业强制按交房日期收取物费,而是强制交一年。中信物业接收未验收的房子是否违反了物业法,接收的房子是否在房管局物业管理部本备案?物业管理部内为什么对他们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请相关部门领导给一个具体的答复!!!!!!我们将逐级向市,省,国务院反应这些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部门监管实质责任。

  已回复
市住建局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宛城区物业科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阅相关资料核实,中信物业已于2021年在宛城区住建局备案。根据《河南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承接不符合条件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与物业企业沟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应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对中信物业未依法履行查验义务的行为,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宛城区物业科电话:6377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