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照明优化[编号:779140]

  苏芳泽 留言    2025-09-02 22:49:29

  1.文化路建设路口,车流人流大,路灯照明不足,晚间易发刮碰交通事故。其中,东南角没有灯,西南角灯小,路口东建设路南北各少一个灯。建议及时加装。 2.市区文化路(建设路~八一路段)、仲景路(新华路~高新路段)等街道,照明被树冠遮挡,路面暗影多、光线差。建议及时对街道树巡查修剪,扩大已有路灯照明效果。 3.新装路灯时应以实用效果为原则,尽量装在两树中间位置,路灯间距可适当调整,不要照搬间距标准,而降低照明效果。 4.调整市区路灯安装思路,树干高的装低杆灯、树干低的装高杆灯,形成层次空间,即有特色又有效果。

  已回复
市住建局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市区路灯照明问题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问题精准聚焦民生需求,对提升城市夜间出行安全与照明品质具有重要参考意义。针对您反馈的内容,我局已逐项梳理并结合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回复如下:1、目前施工团队正加快推进灯具采购、线路铺设等工作,计划于 9 月 16 日左右完成全部安装并调试亮灯,届时将彻底解决东南角无灯、西南角灯效弱及建设路南北侧缺灯问题,切实提升路口夜间通行安全性。2、树木修剪涉及专业养护规范,需由园林管理部门根据树木生长周期、生态保护要求制定修剪方案,进行科学修剪。建议由市园林中心调查处理。3、您提出 “以实用效果为原则” 的思路我局高度认可,但城市路灯安装需在实用基础上,兼顾三项核心要求:一是系统性规范,需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确保照明均匀度、照度等指标达标,避免局部过亮或过暗;二是安全底线,灯具安装位置需避开地下管线、电力设施等风险点,同时考虑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三是长期适配性,需结合道路规划、绿化生长趋势预留空间,避免频繁调整。后续我局将在规范框架内,进一步优化选址与间距方案,平衡实用需求与整体规划。4、路灯的核心属性是 “功能性照明”,需优先保障路面、人行道等区域的光线覆盖均匀、稳定,为出行者提供清晰的视觉引导。若采用 “树干高装低杆灯、树干低装高杆灯” 的错位方式,可能导致以下问题:一是照明逻辑混乱,高低杆灯的光线覆盖范围、照射角度不同,易形成局部强光刺眼或光线盲区,影响出行安全;二是增加运维难度,不同高度的灯具需配套不同的检修设备与流程,后续维护成本与效率会受影响;三是破坏景观协调性,路灯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其高度、样式需与道路风貌、绿化景观整体适配,错位安装可能打破视觉统一性。后续我们将在保障功能性照明的前提下,结合道路特色优化路灯设计,实现 “照明实用” 与 “景观协调” 的平衡。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