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堂意见[编号:675864]

  生活艰苦 留言    2019-05-03 18:22:20

  尊敬的领导我建议南阳市各乡镇学校人数达到200名以上时,学校的食堂需开两家以上,以免一家独大,损害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加重家长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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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关注。中小学食堂的开设有规范的标准条件。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食堂一般应自主经营并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同时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审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经审批发证的不得自行开办。根据您所提到的学校情况,规模小,人数少,如需设置学校食堂,一个就可满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