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程务工子女教育问题[编号:775982]

  齐帅立 留言    2025-05-22 23:05:42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由于本人认知有限,想咨询一个关于子女教育的问题。 1、本人唐河县农村户口,在宛城区上班,有劳动合同和社保。 2、本人在五里堡街道购买有房产,为个人所有,且户口未迁入。 3、孩子户口在妈妈户口上,妈妈户口为南县县农村户口,也在宛城区上班。 4、房产属于十二小南校区学区。 针对以上情况,孩子是否可以按照务工随迁子女进十二小南校区上学?是否通过提供房产、结婚证、务工合同等符合就近入学条件? 目前的上学政策是按教体局统一要求,还是参考各自学校的要求? 网上言论较多,但还是相信官方专业解答,请帮忙指导。

  已回复
市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南阳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由各区教体局具体负责,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各区教体局所属公办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请您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流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