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五中李*汀教师问题的举报和五中管理层未落实双减举报[编号:780376]

  Z 留言    2025-10-10 23:41:14

  [ 举报 ]南阳五中李玫汀教师问题的举报和五中管理层未落实双减举报 关于对李玫汀教师相关问题的投诉举报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工作人员: 您好!已知晓此前投诉的退回原因,现补充完善证据及具体内容后重新提交投诉举报,恳请予以核查处理。 一、证据说明 1. 监控可查证据: - 班级内部监控:可清晰查询到李玫汀教师损坏同学饼干、乒乓球等财物;面对同学“摄像头是否应当拆除”的合理疑问置之不理、沉默回应;开学一个月需对照座次表叫同学姓名,放假时询问家长交代事项中涉及的学生身份;南阳持续下雨期间未组织室内体育课,仅安排自习等场景。 - 班主任办公室监控:可查询到要求拆除监控的同学首次与李玫汀教师私下沟通的过程,以及要求返还词典笔的同学与他沟通的完整情况。 - 操场监控:可直观呈现其室外体育课的教学表现,包括课堂把控、教学参与度等实际状态。 2. 书面留存证据:存有微信截图,可证明李玫汀教师以班主任威压和成绩为由,限制同学们参加国旗队的相关事实。 3. 证人证言线索:班级同学均为相关事件的亲历者,恳请为同学们提供宽容、安全的沟通环境,引导其如实陈述情况。 二、具体投诉事项(含行为本质及危害分析)和政策依据 (一)侵害学生财产权,处置行为失当 1. 具体行为:一是监控可查其存在损坏学生饼干、乒乓球等财物的行为。1. 饼干分享事件:在班级内,一名学生主动与同学分享零食,直接一把夺过零食,导致零食散落一地,甚至有一块饼干溅到了另一名同学的脸上。事实上,分享零食的学生在班主任上前时,已明确表示愿意配合,并非拒绝遵守纪律,班主任却采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处理,既伤害了分享学生的善意,也让其他同学感到恐慌。2. 乒乓球事件:刚开学时,一名学生在玩乒乓球,班主任看到后二话不说,直接一巴掌将乒乓球拍到桌子上,导致乒乓球损坏。这种未经询问、肆意破坏学生个人财物的行为,不仅未起到教育作用,反而给学生树立了错误的暴力处理问题的示范,我作为家长,都为这种行为对学生的不良影响感到担忧。诚然这两名学生在错误的时间进行,但是李老师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二是在词典笔管理中,因部分同学在其他课或不恰当场合使用,便在班级内询问谁有词典笔并全部没收。对于一位在数学课上碰了词典笔后委屈哭泣的同学,其未予情绪关怀;在返还事宜上出尔反尔,先对该同学说需家长陪同协商,后又改口说不需要,对另一位同学则要求家长陪同,当同学提出立即请家长过来时,又以“放假时间(4:45,并不晚)太晚”为由,推迟至国庆中秋放假后再处理(班主任办公室监控可查沟通过程)。 2. 本质及危害:本质是对学生财产权的漠视与管理权力的滥用,将个别问题扩大化,以“一刀切”方式剥夺多数学生的正当财产使用权,且出尔反尔的行为严重违背教师诚信准则。这种行为不仅造成学生财产的直接或潜在损失,更会破坏学生对教师的信任,让学生感受到不被尊重,冲击其对规则与诚信的认知,损害学生的安全感与自我价值感。 3.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其长期扣留、变相侵占学生词典笔及损坏财物的行为,已侵犯学生财产权。 -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教师“秉持公平诚信”“关心爱护学生”,其处理方式既不公平也不诚信,更未体现对学生的关心。 (二)教育教学履职缺位,违背职业要求 1. 具体行为:一是体育课怠职,雨天不安排室内体育课,仅让学生自习;室外授课时(操场监控可查),对课堂整体把控能力严重不足,核心教学内容(八段锦)主要依托其他教师完成,自身仅承担辅助维护秩序等简单工作,且连此类基础工作也不认真履职。二是履职基础薄弱,开学一个月不熟悉学生姓名,影响正常教学管理。三是漠视学生诉求,对“摄像头是否应当拆除”的合理疑问不予回应(班主任办公室监控可查首次沟通场景)。 2. 本质及危害:本质是职业责任感的缺失与育人能力的不足,属于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懒作为”“不作为”。这种行为直接剥夺了学生接受正常体育教育的权利,违背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目标;基础履职不到位体现对学生的不重视,易让学生产生被忽视的失落感;回避诉求则会压抑学生的表达欲,阻碍其沟通能力与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 3.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其体育课怠职行为已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要求教师“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其体育课履职缺位明显违反该要求。 (三)干预学生全面发展,压制正当权益 1. 具体行为:以班主任威压和成绩为由限制同学们参加国旗队,将“每周一和周日晚上的训练”称为“过多的课外活动”,将同学表达合理诉求视为“撒娇”,无视家长基于信任的“拍胸脯的承诺”,实质遏制学生参与综合素质活动的权利(有微信截图为证)。 2. 本质及危害:本质是功利化教育观念下对学生全面发展权利的剥夺,将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忽视学生品德养成与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性。这种行为会扼杀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发展,限制其视野与成长空间,让学生形成“成绩至上”的片面认知,不利于健全人格的塑造,违背教育的本质目的。 3.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其以威压方式限制学生活动,侵犯学生发展权与人格尊严。 -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其行为与全面发展的教育导向相悖。 (四)干扰教学秩序,滥用家校沟通手段 1. 具体行为:一是干预科任教师教学,在英语教师明确下课的情况下,一味将学生撵回教室且不做解释;主导大课间英语听力安排(该安排违反“双减”精神),却在监管时去打篮球(找英语教师时双手是黑的,合理推测),后因学生关闭听力而叫家长。二是滥用“叫家长”手段,对许多不构成违纪或违纪程度轻微的事情,拒绝微信等网络沟通,执意要求家长亲自到校,将其作为遏制学生诉求的手段。 2. 本质及危害:本质是对教学秩序的破坏与家校沟通权力的异化,既不尊重科任教师的教学自主权,也未履行自身管理职责,同时将家长作为“管控工具”,以强权压制学生。这种行为会激化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矛盾,让学生对师生关系产生“矛盾对立”的误解;频繁叫家长则会打击学生自信心,加剧其心理压力,破坏家校信任,还会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3. 政策依据: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明确禁止教师“妨碍教育教学秩序”“以任何方式侵害学生权益”,其行为已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违反规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其滥用家校沟通手段侵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明确“双减”要求,学校大课间安排英语听力的做法已违反相关精神。 (五)关于英语听力问题的特殊说明(主要指向五中领导层) 南阳五中在大课间安排英语听力,该做法违反“双减”精神规定。此问题根源更多在于学校领导层的决策与管理,而非本本分分的基层英语教师,且基层英语教师工资尚未下发,不应为此承受压力。基于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周两次的英语听力可放在英语早读的默写之后,或晚上第四节自习最后(睡前听有助于记忆),亦或晚上饭后至第一节晚辅前的时间段(利于学生从吃饭状态向自习状态转化),这些时段均具备实施条件。 三、诉求主张 1. 财产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李玫汀教师损坏的学生财物予以双倍赔偿;立即返还所有被没收的词典笔,并就扣留行为致歉。 2. 公开赔礼道歉:责令李玫汀教师向受影响的学生(财物受损、国旗队被限制、词典笔被不当没收、诉求被漠视、被不当叫家长的学生)及科任教师(英语、语文教师)公开赔礼道歉。 3. 追究履职责任:对其体育课怠职行为,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就剥夺学生正常受教育权的行为,向全体学生公开道歉。 4. 强化履职整改:责令其立即熟悉所有学生姓名,杜绝此类基础履职缺失问题。 5. 提供心理辅导:协调专业心理辅导员,为受影响的师生提供心理安慰与辅导服务,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创伤修复。 6. 拆除违规监控:对班级内由李玫汀教师自行安装的监控予以拆除,保障学生在班级内的合理隐私空间,回应学生此前提出的“摄像头是否应当拆除”的合理诉求,还原健康的班级学习环境。 7. 依法予以解聘:李玫汀教师的系列行为已完全符合法定解聘情形,具体理由如下:其一,其在体育课教学中怠于履职,核心教学依赖他人完成,连辅助性工作也不认真对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__LINK_ICON]。其二,其破坏学生财产、以“一刀切”方式没收词典笔且长期扣留,对学生合理诉求漠视不理,频繁以“叫家长”方式压制学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中“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以任何方式侵害学生权益”的情形[__LINK_ICON],属于“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范畴,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解聘情形[__LINK_ICON]。其三,其行为已严重背离教师职业准则,缺乏基本的责任担当与育人能力,对班级教学秩序造成破坏,更对多名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重大且可能不可逆的负面影响,符合“处理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的原则[__LINK_ICON]。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七条关于解聘权限与程序的规定[__LINK_ICON],恳请对李玫汀教师予以解聘处理,并按规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此致 敬礼!

  已回复
市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南阳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核查,学生在课堂上玩乒乓球、电子笔、吃零食并与同学之间传递零食等情况,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老师进行了提醒教育,并代为保管相关物品,且在周末离校时均已返还学生或家长。

    关于反映持续下雨期间未组织室内体育课,仅安排自习等问题,经核查,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国旗队、兴趣社团等活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由于下雨天气操场湿滑,出于安全考虑体育课转由室内进行;英语听力播放期间,部分英语听力需要提高的同学可自愿进行训练。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