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共享单车,对我们平时的出行起到一个方便快捷的作用,但是这次南阳引进共享电车有没有考虑到下面这个问题?在南阳出行,基本上不成问题,共享电车,占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共资源,有没有给城管局或者交通局出租金?乱摆乱放问题严重。他们凭什么就能把电车放在属于公共资源的人行道上?现在只是小范围摆放,如果出现大规模摆放将严重侵占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如果他们给政府缴纳了类似租金性质的费用,那么政府应该不应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