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日,我行驶至解放广场东侧垃圾处理站处接人,刚到路旁停车位就有一个老头过来索要停车费,我问他是否有正规停车发票和停车费收取依据,老人什么都没有,其解释为附近村民收取停车费在这里7年。。。我想问宛城区城管:按老人所说从2012年至今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解放广场东侧几百米远的地方非法收取停车费7年的时间是无人管还是不敢管还是管不了,这是有关部门的渎职还是私下的默许。你只要有相关手续证明你合法收费,能提供正规发票我也不会写这个投诉意见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应的问题已责成市城区广场管理处处置,市城区光产管理处高度重视,对市民反应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处在接到工单编号:编号675303的市长热线,确定此地不属于我处管理范围,属于宛城区委管理,您所反应的问题请向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反应此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