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范蠡路交叉口西北角200余便民停车位违规收费[编号:675896]

  谢笑天 留言    2019-05-04 14:46:47

  人民路与范蠡路西北角一直往北至张衡路口200余停车位在2019年5月4日被立栏杆收费。此前这些车位都是免费供周围小区居民使用的。因为附近居民较多,免费车位一直很受欢迎,也方便了群众。但是有人却看到了商机,损公肥私,在该区域收取停车费,增加居民生活负担。请问该停车位收费是否得到政府的授权,假如有授权又是否经过正规、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同时有没有完善相关手续?这种损公肥私的事情是否妥当?目前该区域有6个小区,一个城中村,停车压力巨大,强烈建议政府取缔该区域收费停车场,减轻百姓生活负担,让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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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回复: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应的问题已责成市市政管理处处置,市市政管理处高度重视,对市民反应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场(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缓解市民“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府《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宛政【201351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实行属地化意见》(宛城管委【201515号)和《南阳市卧龙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实施方案》(宛龙政办【20163号)等文件精神,卧龙区城管局于20169月受卧龙区人民政府委托,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人民路道路西侧人行道公共资源区域的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进行有偿出让,河南省福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中标成为人民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企业。

经前期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测绘大队现场界定,人民路汇银小区外人行道区域规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在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以内,在汇银小区用地红线以外。因此,河南省福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入驻该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开展停车管理服务,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并按照“五统一”(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公示牌、统一人员着装、统一收费票据、统一监督电话)标准接受城管部门监管。

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停车难”对广大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影响。而道路临时停车社会化运作有利于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量,提高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符合市民群众对于“创文”工作的期待,同时广大市民也需充分认识到“有序停车、有偿停车、违法严管”对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重要意义,为全市临时停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