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反映的同乐新城在未完成联合验收的情况下,涉嫌违规交房问题。市住建局于11月11日进行回复:质监站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书,并持续关注。并于12月2日回复已经将违法传递线索已移交城市综合执法局。请问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案件如何处罚,何时处罚?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2月2日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到市住建局有关同乐新城的违法线索,12月4日,执法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违法线索后,根据《南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于当日将案件移送至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会在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函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