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8月购买南阳市宏江中央广场公寓一套,目前为止已付清全款。但开发商一直拒绝提供购房合同,多次协商索要无果。据了解是开发商不把资金打入监管账户,以至于无法进行购房合同的备案。请问开发商这种挪用资金的行为真的没人管的了吗?恳请回复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