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林溪谷6号楼交房时预交300元电费,中间一直没有入住,2018年开始装修时,由于已经在2018年转成大电,由业主自己交电费,不再由物业代收,去物业退300元电费时,物业说电费扣了260元,只剩40元!多次找物业,也是推诿扯皮,说过去的工作人员辞职,无法证明,不予解决。请问群众的利益怎么得到保障,问题怎么才能解决。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