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宛城区建设东路巴黎大道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在2018年2月3号在仲景办事处的领导见证下依法成立的业业主委员会,并且在2018年7月12号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公平公证的招聘乐万家物业公司为我们的物业服务公司。 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要求老物业聚兴物业公司在2018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与南阳市乐万家物业公司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移交所有物业相关资料,腾出物业管理用房,于2018年8月1日撤离本小区。但是老物业聚兴物业拒不撤离,聚兴物业已经不能为我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我们业主有权拒绝向聚兴物业公司交物业费。可是聚兴物业不向乐万家物业公司移交手续,控制水电。业主不向聚兴物业公司交物业费就不给充水电费,我们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派人过来协调,当时只给充20元。协调人员走后,老物业依然我行我素。不给充水电费,这已经严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 希望领导们能重视起来,督促老物业聚兴物业公司向乐万家物业公司交接手续,早日恢复我们小区业主正常生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