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的一个亲戚购从别人手里接手了龙锦嘉园(原名瑶春居)的经适房,双方签订有产权转让协议,今年3月份卧龙区相关部门发布了经适房转商品房的通告,我的亲戚很担心,因为补缴差价款后,虽然有可能办到不动产证,但这个证上显示的肯定是原购买者的名字。后续会产生很多问题,甚至会产生官司。买卖双方到开发商处咨询,开发商不同意更名。这种现象在这个小区很多。请求领导能为这些实际居住的业主着想,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能根据实际情况,让开发商为这些业主更名,以避免出现更多矛盾。
网友:你好
请向卧龙区住建局保障房办公室反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