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居原东方物业被解聘且做出行政处罚决议书后不走[编号:677374]

  周范 留言    2019-06-05 14:32:15

  信臣路聚龙居小区原物业公司(南阳市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丁东升身份证号412901196508020020,住所:南阳市光武东路248号)已被业主委员会解聘及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且出具行政处罚书,但是现在小区依然被东方物业强买强卖收取物业费,物业经理及保安一干人等盘踞在小区门口欺诈业主,业主新装空调被他们阻挡,不让空调主机进入小区大门,想热死业主。恳请政府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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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针对聚龙居物业问题,我中心责成高新分中心物业科经多次协调未果。已将该事件移交至高新区城市执法局,高新城市执法局已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对南阳市东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相应处罚,请业主关注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