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市政府下发的宛建行规【2025】4号文,《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十项:稳妥处置“工抵房”,那依据咱们政策,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该如何办理?流程是啥?需要哪些手续材料?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咨询工抵房有关政策问题现进行回复:依据河南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以物抵债支付中涉及的商品房称为工抵房,工抵房的认定由开发建设单位认定。另外,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条:房地产企业与债权人协商一致,采取“以房抵债”方式抵扣债务的,可按抵债协议为债权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并可待房屋实际销售后,为最终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手续,同一套房屋只允许进行一次网签备案变更。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